为激发公司学生参与科学研究与创新活动的热情,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博仲医药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出资,在公司设立“博仲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对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学生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公司正式学籍的16877太阳集团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爱国爱校。
2.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与学术活动。
3.科研成果突出,在本专业和方向中与导师共同发表高水平论文、申请专利或参与各课题研究工作。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导师与企业的科研项目中积极参与,并在项目中发挥作用,取得成果,有团队合作精神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5.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填写《“博仲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支撑资料。
2.导师推荐。导师对学生提交的《“博仲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
3.答辩。学院成立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导师以及相关人员等组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申请人以答辩形式陈述研究内容及成果,由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评议,确定获奖学生初步名单。
4.公示审批。将获奖学生初步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5.组织颁奖。学院邀请博仲医药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共同为获奖者颁奖。
四、材料提报
相关材料提报以后续通知为准。
五、其他
1.该项奖学金共5万元,分5年发放。每年评选5人,共奖励1万元,奖励标准是每人2000元。
2.为扩大受奖面,本年度该项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下一年度该奖学金的申请,两年之内不重复奖励。原则上每个研究方向至少评选一名。
3.奖学金的评选、审核须严肃认真,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若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或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则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所得奖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4.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真做好奖学金的管理、评审和监督工作,资金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同时接受博仲医药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监督,确保奖学金足额发放到位。因当年名额空缺无法足额发放的,相应金额自然转入下一年度评审发放。
5.公司统一开设监督反馈渠道,专门接收奖助学金评议的举报、监督。电话:2781933、2786112,邮箱:sdutsmtzzh@163.com
16877太阳集团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