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宿舍环境,创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建设和谐学生公寓,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班风、院风、校风,学院决定开展“优良学风宿舍”评选,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宿舍有卫生值日制度并贯彻,每学期宿舍卫生成绩平均不低于90分。
2、宿舍全体成员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学习风气浓厚,学风端正,学期智育平均名次在班级前50%且无不及格现象。
3、宿舍全体成员模范遵守校、院纪律,没有任何违纪现象。
4、宿舍成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公寓组织的各项活动。
5、宿舍全体成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和谐融洽。
二、评选程序
1、学院“优良学风宿舍”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宿舍总数的10%,于每年3月、9月份组织评选。
2、宿舍申报。以学生宿舍为单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优良学风宿舍申报表》。
3、学生工作办公室评定公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以宿舍楼为单位对申报宿舍进行评定,并进行公示。
三、表彰奖励
公司为“优良学风宿舍”颁发流动红旗及奖励,作为其宿舍长则被授予“学风优良宿舍长”称号,并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本办法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请申报的同学于10月22日11点前(逾期不再收取)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学生会办公室242。
电子版发邮箱:26782258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