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文体活动中的优秀分子,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决定开展“文体标兵”评选,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文艺、体育等方面的特长,曾组织院级以上大型文体活动,为公司的校园文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级各类文体活动,其作品在校级以上媒体上正式发表,或在校级以上文体比赛中获奖。
3、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评选程序
1、学院“文体标兵”评选不超过10名,于每年9月份组织评选。
2、学生申报。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或获奖证书,报学院团总支。
3、团总支评定公示。学院团总支对学生申报情况进行评定,并进行公示。
三、表彰奖励
公司为“文体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四、受纪律处分的学生,本学年内不得参与以上奖励的评选。
五、本办法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请申报的同学于10月22日11点前(逾期不再收取)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学生会办公室242。
电子版发邮箱:26782258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