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表彰在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善于创新、勇于创业、勤于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大学生研究与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06〕38 号)和《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试行)》(鲁理工大政发〔2018〕7 号),现就评选学生科技创新标兵、学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勤奋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四)积极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如下相关成绩;
“学生科技创新标兵”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重点创新创业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获奖团队负责人及国家三等奖以上前2 位做出重要贡献的团队骨干;
2.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大学生iCAN 物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 挑战赛、ACM 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竞赛、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大学生物流设计竞赛、“外研社杯”大学生英语挑战赛等重点创新创业竞赛全国三等奖以上获奖团队负责人;
3.首位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及在其它学术期刊发表并被SCI、EI、SSCI 收录;
4.首位获批发明专利。
“学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重点创新创业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获奖团队成员;
2. 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数学竞赛、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大学生交通科技竞赛、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大学生物流设计竞赛、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ACM 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大学生iCAN 物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外研社杯”大学生英语挑战赛、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获奖团队成员及省级三等奖前3位团队骨干;
3. 其他创新创业类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获奖团队成员、省级二等奖前3 位团队骨干、省级三等奖团队负责人;
4. 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并被SCI、EI、SSCI 收录团队成员,普通核心期刊前3 位作者,首位在非核心期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
5. 获批发明专利的团队成员,获批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前3 位团队骨干;
6.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前 3 位团队成员及校级大学生研究与创新训练项目团队负责人;
7.参与老师科研课题并在结项材料中列为课题组成员的在校学生;
8.其它经证明在科技创新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的在校学生。
二、有关要求:
1.此次评选不限名额,所有作为认定依据的奖项均应为2018年度(2018 年1 月1 日—2018 年12 月31 日)所取得。
2.请各学院在充分摸底发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审核材料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 1),确定推荐名单(见附件 2),并且将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 天。
3.公示无异议后,于3 月22 日前将推荐表、推荐名单签字盖章后报创新创业学院(鸿远楼 907),电子版推荐表以及推荐名单发送至sdutcxcyxy@163.com(命名:学院名称+推荐名单), 逾期上交将不予评选。
4.创新创业学院将在各学院推荐基础上,认真组织资格审查和评议后,拟定2018 年度学生科技创新标兵和学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名单,报学校研究后,发文表彰,并颁发相应证书。
5.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公平、公开、公正,有关原始证据需存档备查。
联系人:刘中合2788086
董琦17852031050
附件:1.2018 年度学生科技创新标兵、先进个人推荐表
2.2018 年度学生科技创新标兵、先进个人名单
创新创业学院
2019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