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从源头上提高兵员质量,现就2018年度应征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范围
以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为主,女兵、直招士官报名工作6月份启动。
二、预征年龄
男兵征集年龄要求为:在校生年满17到22周岁(1996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女兵征集年龄要求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预征条件
预征对象的政治条件、体检条件,按照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预征方法程序
1、从即日起学生本人先在“学信网”注册,登陆全国征兵网按程序报名,填写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
2、各辅导员核对报名学生表格内的年龄、学费、贷款等有关信息,如有错误信息要及时反馈学生本人修改。《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个人简历”由本人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起止时间、职业、证明人;“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一栏由辅导员负责填写鉴定意见,签名并填写联系电话(其中文化程度鉴定毕业生统一填写为 “已完成大学本(专)科学习”,在校生填写为“现为公司大学X年级学生”),不用加盖公章,由武装部收齐后到学校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3、预征初检初审工作拟于6月上旬进行。
4、5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统一交到校大学生事务中心大厅张生元老师处。各学院指定1名老师负责征兵工作,名单请于5月11日前跟帖回复。
5、张店区武装部和校武装部组织审核,公布预征对象名单,由校武装部统一办理审批手续后,在6月中旬前将《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大学生应征入伍报名的手续凭证。
五、相关要求
1、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给新入伍大学生回信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2017年9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8名新入伍大学生的回信(见附件),充分肯定了他们携笔从戎报效国家的行为,体现了总书记对青年学子参军报国成长成材的殷切希望,对推进富国强军、教育强国、科技新军伟业的深谋远虑,为加强新时代大学生征兵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深入学习领会习主席的回信精神,不断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进一步激发学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热情。
2、充分认清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战略意义,积极开展征兵宣传发动工作。征集高校大学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青年学生成才、就业的有效途径。各学院要通过网站、微信、QQ群、条幅、展板等媒介积极开展征兵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参军报国,无上光荣”的浓厚氛围;要认真落实征兵宣传“五个一”活动,即发布一个通知,推送一期微信,悬挂一条条幅,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发送一条短信,使每一个学生尤其是毕业生都了解入伍政策,熟悉入伍流程,迅速掀起校园征兵宣传动员热潮。
3、建立健全征兵工作长效机制,高标准完成征兵工作。2017年全国征集大学生23.98万人,达到了新兵总量的53.4%,大学生首次成为新兵来源的主体。根据教育部要求,2018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目标是征集比例达到55%。各学院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征兵工作宣传方案,做好征兵报名服务工作,探索征兵宣传工作有效途径,切实把大学生征兵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各学院征兵宣传情况总结6月20日前上报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