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学处函【2017】27号),现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调整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班级按照相关要求成立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认定评议小组人员结构要合理。
二、组织开展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根据2017级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新生报到系统中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得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困难类别。
三、开展高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和调整工作。
因政策调整等原因,原定于今年4月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复查和调整工作一直未进行,现与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一并进行。
四、材料报送
1、将认定和调整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填入《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附件1、《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员登记表(班级)》附件3和《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员登记表(年级)》附件4发送至邮箱:271422383@qq.com。
2、《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原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式二份)、《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员登记表(班级)》附件3、《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员登记表(年级)》附件4纸质版报13#241。
3、本次复查和调整时首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只报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确保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六、以上所有材料请按要求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8日(周四)下午5:00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