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给享受低保以及伤残学生办理医疗保险入保手续,现将收集2013、2014、2015级学生《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证》:由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或低保证明。
《低保证》要符合以下条件:(一)能证明《低保证》2015年有效。如《低保证》发放时间是2015年或《低保证》上有2015年低保发放明细。(二)无《低保证》的也可提供2015年低保发放明细。如:发放低保存折复印件。(三)能体现低保证户主或低保领取人与学生的家庭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复印件。
二、《残疾证》:必须是学生本人且二级及以上伤残。
三、资料上标明学生姓名、年级、学院、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四、请各班级于2015年10月9日下午16:00-18:00将上述材料收集齐全,送至学生会办公室(240)。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科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