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1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5〕17号)文件要求,现就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鼓励开展团队合作、产学研合作和国际合作项目。
二、项目类型
本次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请条件
1.项目申请人
申请人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科研素质和创新创业意识。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创新团队(1-3人,最多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为1-2人。
2.指导教师
(1)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较高的参与热情;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
(2)每名教师只能指导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四、项目分配
2015年度公司拟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00项,优先从公司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项目中选拔,对于申报成功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校将根据项目类型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资助。
另:为推进产学合作育人,教育部高教司组织了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项目实施的组织方式详见《关于征集2015年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涵》(http://www.moe.edu.cn/ publicfiles business/htmlfiles/moe/s8468/201504/
185562.html)。有关企业资助的项目,教育部高教司将汇总后统一发布。
五、立项程序
1.申请人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申报表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统一汇总申报。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确定推荐项目。
3.汇总《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4.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六、时间要求
各学信息于5月10日前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一式四份送教务处素质教育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信箱:sdlgwhz@126.cn。
附件: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团委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