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2013-2014学年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工作现已启动,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宣传工作。通过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告知学生申请的起止时间、要求等。
2、申请对象:山东省籍在校生。
3、做好贷款资格审核。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字〔2009〕2号,见附件1)要求,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工作。贷款学生填写《16877太阳集团安全入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2),申请理由中必须填写“本人承诺经学校审批后按期办理贷款手续。”这句话,以确保贷款成功率。
4、申请贷款金额: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学生在校学费和住宿费,若有家庭确有特殊情况也不能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学院可能会根据整体情况进行调整。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支付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以前申请办理过的同学,如仍有贷款需求,要再申请。一定要把初次和再次申请贷款的学生信息都录入系统。
6、申请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14年(参见下表)。
学制类型 | 年级 | 最长贷款年限 |
专科 (三年制) | 一年级 | 13 |
二年级 | 12 | |
三年级 | 11 | |
专升本 | 一年级 | 12 |
二年级 | 11 | |
本科 | 四年制一年级和五年制一、二年级 | 14 |
四年制二年级和五年制三年级 | 13 | |
四年制三年级和五年制四年级 | 12 | |
四年制四年级和五年制五年级 | 11 | |
硕士研究生 | 一年级 | 10 |
二年级 | 9 | |
三年级 | 8 |